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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2-11-15]
本人应上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出来,对方机动处负主要责任。在住院20天后,我出院回家卧床休养并继续进行后续治疗,得多长时间谁也说不上来,也许三个月,也许一年半载。现有关赔偿问题,交管部门仲裁说我这牵扯后续治疗,所以必须等完全康复治疗结束,才能进行理赔,这种说法对吗?难道我就得等那么长时间吗?万一到时理赔不合理我要上诉时间还能来得及吗?您能给些建议吗?
网站管理员:2012-11-15
既属于工伤,又属于交通事故伤害,一个伤害结果,可以得到两份不同的赔偿,这两份赔偿,先按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具体来说:
      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被告是对方肇事司机、车主和交强险保险公司;
      2,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公司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公司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公司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公司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3,这两份赔偿,先按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
      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只有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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