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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4-9-23]
我与人发生争执,被对方铁棍打伤,头部缝了五针,身上也多处淤伤。对方一人被我用砖头打伤头部也缝了两针。派出所把当事双方都拘留。我想问一下我算不算正当防卫?需不需要赔偿对方?至最后起诉至法院,会是什么结果?
网站管理员:2014-9-23
你好!刑法对于正当防卫的界定是非常严格的,并且法律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有刑事责任;既然已经给彼此造成人身伤害,那么派出所给你们进行拘留也是正常的办案程序;如果确实是给对方造成人身损害,那么赔偿是你应该履行的义务,不能因为你不需要对方赔偿从而免除自己的义务;如果你给别人造成的伤害构成轻伤害的话,那么你就构成刑事犯罪,这样的话,要经历公安阶段、检察院阶段、法院阶段,最终法院会判刑。如果不构成轻伤害,那就仅是民事纠纷,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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