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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4-10-10]
我外婆2002年和后外公登记结婚,现在后外公去世了,他的儿女要房子,并且不愿意给外婆任何补偿,老头病危时给他两个女儿立了遗嘱:房子给他的女儿。这样公平吗?这婚前财产是不是外婆得不到?
网站管理员:2014-10-10
你好!首先确定该房产的性质。如果是属于你外婆和你后外公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你后外公立遗嘱将整个房产留给他女儿,则侵害了你外婆享有的那部分财产的权利,因为你后外公是无权处分你外婆的财产的;如果是属于你后外公的个人财产,那么你后外公是有权利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完全的处分,你外婆就无权分得和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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