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推荐律师
执业律师
公司法 , 公司清算, 破产管理, 企业改制
电话:13575238519
执业律师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 刑事辩护
电话:13762431833
经典案例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嘉锡
电 话:0734-8214596
Q Q:wxid_1mtxzh5rsgqz22
Email:cjxls@126.com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16号融冠·亲城5o写字楼906、913-919室
问: [2015-12-3]
因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收到裁决书,裁定:1.用人单位未给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索赔1000元赔偿不予支持;2.申请人所诉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请求裁定未满一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与支付两倍补偿金(一个月工资),属于二者不能兼得,不予支持。请问律师大人,我工作两个多月用人单位没给我上保险,所要赔偿不应该支持吗?第二点,就算两者不能兼得,那未满6个月,也应该按照半个月工资的两倍给予我赔偿吧?仲裁对于赔偿不予支持是不是错误的?如果不服仲裁仅让原单位赔偿欠我的工资,对于这个的赔偿标准我不服,是申诉到仲裁复议还是起诉到法院?
网站管理员:2015-12-3
你好,对仲裁决不服,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曰内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