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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2-12-19]
试用后的产品一定要买吗
网站管理员:2012-12-19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试用买卖合同成立后,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
如果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商约定,不能达成协商约定的,按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或者依《合同法》第170条规定来解决。如果仍不能解决的,由出卖人确定。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所以当消费者试用产品后,可以不购买产品。不过当试用期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情形,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合同成立后,主要会产生以下效力:
1 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试用;
2 买方接受并妥善使用标的物,并应该在试用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同意购买的决定;
3 同意购买的,则应支付相应价款,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试用买卖转变为普通买卖;不同意购买的,应将标的物退回,一般不需要说明不买的理由。
4 如果买方在试用期间届满后对是否购买试用物没有作出明确表示的,则应推定其同意购买,卖方有权请求买方支付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