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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6-8-25]
哥嫂离婚,民事判决调解书:我哥向女方支付一笔赔偿金,女方将孩子送回我家,由我哥抚养。我哥付了赔偿金,女方却没按生效判决将我孩子送过来。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另外有没有可能修改调解书,我们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让女方抚养,抚养费用一人一半,调解书是不是可以重新修改?
网站管理员:2016-8-25
你好,不能修改的,调解书已经生效了,你可以申请法院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