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联系我们 | 意见留言
法律咨询
推荐律师
洪自升
执业律师  事务所副主任
公司清算, 破产管理, 企业改制
电话:13786418596
凌受邦
执业律师  事务所副主任
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经济仲裁, 工商税务
电话:13974787101
经典案例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嘉锡
电 话:0734-8214596
 Q Q:wxid_1mtxzh5rsgqz22
 Email:cjxls@126.com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16号融冠·亲城5o写字楼906、913-919室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咨询 >> 在线咨询
问: [2012-12-25]
去年6月份试用到8月底,9月份签订合同到今年12底。今天12月24号单位才提出不再续签(据说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却没有这样做) 1 连试用期一共一年六个月单位应该赔偿我几个月的工资? 2已经是12月底了,还有一个月就过年了,我是否可以向单位提出要年终奖和福利? 麻烦答复一下。谢谢!
网站管理员:2012-12-25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单位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Copyright © 2012- www.hnput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湖南溥天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陈嘉锡 联系电话:0734-8214596 Email:cjxls@126.com 微信:wxid_1mtxzh5rsgqz22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16号融冠·亲城5o写字楼906、913-919室  湘ICP备13007435号-1 管理员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