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联系我们 | 意见留言
法律咨询
推荐律师
曹光辉
 执业律师  事务所主任
经济仲裁, 金融证券, 刑事辩护, 公司法 , 国际贸易
电话:13974798333
陈嘉锡
执业律师  党支部书记
刑事辩护, 破产管理
电话:13575140555
经典案例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嘉锡
电 话:0734-8214596
 Q Q:wxid_1mtxzh5rsgqz22
 Email:cjxls@126.com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16号融冠·亲城5o写字楼906、913-919室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咨询 >> 在线咨询
问: [2017-3-15]
因停车纠纷与对方放生争执,对方动手打人。我报警,110到场后,因带着孩子加之当时伤势不是很疼,我被家人劝走,当时没去验伤。可晚上觉得伤势疼痛,于是再次去派出所报警并做了笔录。后经医院诊断,被认定为软组织损伤(医院没写具体伤残级别)。 现我提出,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及损失费,同时赔礼道歉。对方提出,事件过后没法认定伤势是当时造成的,因此拒不配合警方传唤。我准备启动诉讼程序,请问,我如何举证,证明这伤势就是当时造成的呢?
网站管理员:2017-3-15
你好,可以起诉主张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如涉及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等;一般根据实际给您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搜集证据,维护您的权益。
Copyright © 2012- www.hnput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湖南溥天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陈嘉锡 联系电话:0734-8214596 Email:cjxls@126.com 微信:wxid_1mtxzh5rsgqz22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16号融冠·亲城5o写字楼906、913-919室  湘ICP备13007435号-1 管理员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