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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7-4-7]
某公司提供了一份《关于在职研究生》4年的培训协议,其中违约部分如下规定:如拿到证书,离职按照4年约定期限按照月份扣除培训费;如未拿到证书,离职需全额赔退。签订培训合同已3年,但因生育原因延迟一年答辩尚未拿到证书,现准备离职,按照协议要全额赔退。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许要求劳动者赔偿超过剩余服务期折算的费用。所以想了解下,这个协议本身是否符合劳动法?是否可以不全额赔退?
网站管理员:2017-4-7
你好,建议向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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