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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7-4-11]
在公司工作超过10年,现因生二胎怀孕请病假,有医生开具病情处理意见(病假单),建议:要求休息14天。有当天的就诊记录和缴费单据,但公司以“要求”两字不承认我的病假,不批准病假,也不愿发我工资,请问这样做合法么?
网站管理员:2017-4-11
你好,公司的做法不合理也不合法,第一你可以向劳动主管部门反映协商解决,第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保障你的休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