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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7-7-4]
我2012年购买的二手房,原房主因共有人纠纷未如约迁出户口,现计划讼诉申请对方之违约责任,请问:现已过去5年,我能保留的书面证据只有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有约定未迁出户口的违约责任),还有就是房产证了,是否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
网站管理员:2017-7-4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违约金,对方户口一直未迁出的话,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主张从起诉之日往前2年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