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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3-3-11]
2011年3月1日我和谭国强举行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2012年5月10日生下孩子谭雨,2012年10月23日我丈夫因车祸去世。现孩子由我丈夫父母带着,我多次要求将孩子交给我抚养,但他们不愿意把孩子交给我。孩子还太小,请问我要怎样才能自己抚养小孩?
网站管理员:2013-3-11
依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你是谭雨的母亲,谭国强是他的父亲,因谭国强已去世,你是谭雨的法定监护人。因为你与谭国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起诉到法院要求孩子的监护权,那么你需要举证证明你与谭雨的母子关系成立,证据包括小孩的出生证明、结婚录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