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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3-3-20]
我于去年3月10日上午乘坐大客车去湘西,途中有一个乘客大概50岁左右,因车费问题与司机和售票员发生争吵,他们就不让那个乘客下车。随后售票员关闭车门,车继续行驶。那个乘客站在车门口,打开车门要求下车。售票员见状说:“把车门开了,我不喊停车,你还是下不去。”此时司机看到车门已经被打开,仍然驾车继续前行,在一个下坡的地方那个乘客身体失去平衡,被摔出客车外。司机急忙停车,开车将作伤者送往医院,未到医院伤者死在路上。请问司机跟售票员是故意杀人吗?
网站管理员:2013-3-20
关于你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查明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否是摔出车门所致。如果确系摔出车门致死,大客车驾驶员具有特殊注意义务,在驾车行驶中应当保障随车乘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对乘客已经打开车门,站在车门处,继续行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情形应当能够预见,他不采取措施,从而造成被害人死亡,是存在主观过错的。但车门是被害人自己所打开,从当时的具体状况而言,发生被害人伤亡事故的概率并非很高。第三,从被害人受伤后司机积极施救的行为来看,被害人的死亡是与司机的意志相违背的,司机对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并非漠不关心、听之任之,其主观心态不是间接故意,而是轻信能够避免的轻信过失,是过失至人死亡。换言之,司机的行为不成立(间接)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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