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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8-12-13]
同学的父亲曾是信用社员工,在之前基层网点管理不规范的时候用假签名贷款十万元,用于个人消费。现在信用社呆坏账处理将那一笔借款的两个担保人工资冻结了,两个担保人每天去同学家找事情,同学父亲已经属于生命垂危状态,已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像这种情况我同学应不应该负责把钱拿出来,钱用在哪里只有他父亲知道,现在也问不出来了。
网站管理员:2018-12-13
你好,从法律上讲子女现在没有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