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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3-4-23]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网站管理员:2013-4-23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章的规定,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附条件的单项倒置”。即在该法第58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由医疗机构承担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患方只要证明医疗机构存在上述三种情形,举证责任就转移到医方,这三种情形是:第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第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第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除此之外,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不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患方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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