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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3-4-24]
李某与张某是夫妻,生有女儿李某某。2013年元月,李某因病去世后,村里阻止李某的父母将承包地交给张某,强行收回了李某和张某原有的承包地,现张某没有了土地,没有了生活来源,请问村里可以收走张某的土地吗?
网站管理员:2013-4-24
《农村土地承包法》对离婚或者丧偶的妇女的承包地问题做了专门的规定:如果妇女在离婚或者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如果妇女在离婚或者丧偶后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张某如果符合上述两种情形,村里就不能收回其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