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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3-5-23]
看中一套新房,开发商说全款可以优惠,但是因为一房一价,降价了要等上面批。所以现在交全款能签个认购协议,并能拿到交款收据,但是不能签房屋买卖合同,要以后补。请问这样可以吗?认购协议有法律效益吗?我有保障吗?
网站管理员:2013-5-23
这样做并不违法,认购协议也是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认购协议对你要买的房屋的主要要素都予以明确了,例如房屋的朝向、楼层等基本信息,价格,定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期限等都予以确定,那么它实际上就是一个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认购书所设定的义务。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签订了认购书,这套房子就非你莫属了。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认购协议的约定,只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都不可能依据认购协议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而只有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你所看中的房子才是法律意义上属于你的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