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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16号融冠·亲城5o写字楼906、913-919室
问: [2013-6-26]
我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我家里有事,要离开衡阳,但是店主不同意我离开,有2个月工资未发,我能够拿到工资并且解除劳动合同吗?
网站管理员:2013-6-26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3天就行了。
至于工资,当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