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推荐律师
执业律师 雁峰区人大代表 市优秀律师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破产管理, 国际贸易
电话:13873447890
执业律师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人身损害
电话:15886423243
经典案例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嘉锡
电 话:0734-8214596
Q Q:wxid_1mtxzh5rsgqz22
Email:cjxls@126.com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16号融冠·亲城5o写字楼906、913-919室
问: [2013-7-17]
我和我老婆没有打结婚证的时候生下了小孩,现去为小孩办户口,被通知罚款,请问罚款的标准是什么?
网站管理员:2013-7-17
办理户口本身没有罚款的之说,只是要提供小孩出生证等证件,如果没有,涉及到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根据《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三)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