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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3-7-31]
张老(60岁,男),受雇于一公司为其进行(三层)房屋屋顶检修及补漏的工作,双方无正式劳务合同只有口头说明,按天结算工资。一天,张老在屋顶作业时,房屋的房梁断裂,张老从屋顶摔下,导致颈椎骨及其他部位受重伤,现在还在治疗中,经过初确诊,即使恢复后也无法从事体力重活。现在张老如何维权?依据侵权责任法还是?张老可以主张那些要求呢?
网站管理员:2013-7-31
首先,如果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可以到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拒绝赔偿的,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争议仲裁,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有: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前提是老张年龄未满60周岁,没有领取社会保险金。
其次,向雇主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协商不成,依据《侵权责任法》向法院起诉,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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