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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3-9-18]
公司司机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发生追尾事故,负全责,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赔付不全,请问这笔费用司机和公司怎么承担?
网站管理员:2013-9-1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应当由公司承担本次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司机本人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