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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16号融冠·亲城5o写字楼906、913-919室
问: [2013-9-18]
4天过去,对方无伤情报告提交,做了CT和核磁共振,据称未检测出问题。
如果花费巨大,但是无伤情报告,最后会如何解决,赔偿费应该为多少?如果不能达成和解,后续如何解决?
多谢!
网站管理员:2013-9-1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如无伤情报告,则仅按第一款项目赔偿,具体赔偿数额是将上述各项包括实际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相加,算出赔偿总金额,再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得出各方应承担的赔偿金额。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则需要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