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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3-9-20]
我未婚抚养孩子14年,时隔多年我只想为孩子讨个说法,告他抛弃罪不知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对方吗。
网站管理员:2013-9-23
两种方案:首先,《刑法》规定了遗弃罪,没有抛弃罪这个罪名。根据该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对方是否构成遗弃罪的关键是:第一,孩子的父亲主观要有遗弃孩子的故意,即他是否对于孩子的出生知情,并且明知孩子的存在且拒绝抚养。第二,遗弃孩子的行为情节恶劣,即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如果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就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遗弃罪。
其次,直接起诉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