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联系我们 | 意见留言
法律咨询
推荐律师
李俊
执业律师  
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不当竞争, 经济仲裁
电话:13507340185
周春节
党员   执业律师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电话:13973417738
经典案例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嘉锡
电 话:0734-8214596
 Q Q:wxid_1mtxzh5rsgqz22
 Email:cjxls@126.com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16号融冠·亲城5o写字楼906、913-919室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咨询 >> 在线咨询
问: [2013-9-20]
我未婚抚养孩子14年,时隔多年我只想为孩子讨个说法,告他抛弃罪不知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对方吗。
网站管理员:2013-9-23
    两种方案:首先,《刑法》规定了遗弃罪,没有抛弃罪这个罪名。根据该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对方是否构成遗弃罪的关键是:第一,孩子的父亲主观要有遗弃孩子的故意,即他是否对于孩子的出生知情,并且明知孩子的存在且拒绝抚养。第二,遗弃孩子的行为情节恶劣,即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如果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就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遗弃罪。
    其次,直接起诉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Copyright © 2012- www.hnput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湖南溥天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陈嘉锡 联系电话:0734-8214596 Email:cjxls@126.com 微信:wxid_1mtxzh5rsgqz22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16号融冠·亲城5o写字楼906、913-919室  湘ICP备13007435号-1 管理员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