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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3-10-12]
某女离婚,一女随前夫。后结识男友怀孕了,由于别的原因,男友失去联系,生下一子,现2岁,怎样给孩子报户口?
网站管理员:2013-10-12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一、二款之规定: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非婚生婴儿可以在父亲也可以在母亲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登记时间、办法及所需资料为:婴儿出生后30日以内,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婴儿父母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超过规定时间也应允许申报登记。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对方户口登记机关未给婴儿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没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可凭接生证明、社区、村委会证明等,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