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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3-10-21]
您好,六年级学生早晨下双层架子床时,胳膊被床护栏卡住致使骨折,请问该事故应该怎样划分?
网站管理员:2013-10-21
六年级学生,一般都是10周岁以上的孩子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因此,除非被床护栏卡住的原因是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责任,否则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