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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3-12-16]
我家邻居有了新的宅基地,老宅基地荒疏10年之久,今年想在老宅重建二层楼,我家不想让他建二层,这个问题如何处理?
网站管理员:2013-12-16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修建住房,应先申请宅基地,你的邻居要在老宅重建二层楼,除非能够重新申请到老宅宅基地。而你的邻居已经有了新的宅基地,应该不能以自己名义再申请老宅的宅基地。老宅基地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收回。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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