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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4-1-17]
我和我老公结婚时和公婆同住的,就是老家的老宅。其中一间宅基证是我老公的名字,另外两间是我公公的名字。去年我公公去世了,我们把房子全部推倒扩建,现在我老公又得了癌症,也许几个月就要离世。我现在有2个女儿,而且都还小。以后的房产我该怎么分。更重要的是我们现在还欠30万元的债务。请求您的解答。
网站管理员:2014-1-17
1、你公公的房子,你丈夫有权继承,继承份额以你公公个人所有的份额为基数,按照其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数量均分。
2、你丈夫的房子及其从你公公那继承来的财产,由你、你女儿和你婆婆共同继承,每人份额为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