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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2-11-12]
本人在建筑工地上班时不慎摔断尾椎,目前还在江门正骨医院治疗,但建筑施工方及包工头多次催促我出院休养,目前我还无法行走,主治医生说我至少还要在床平躺两个月,并且我的情况半年之内都不能做活,半年之后也不能做重活。对于只有建筑行业手艺的我,不知今后的生活怎么办。目前,施工方及包工头只是支付了医疗费,对于我们提出的住院期间和出院后的护理费、工费、伤残赔偿等,他们说一分钱都没得赔,说是我自己摔伤的,他们没有赔偿的责任。请求你的法律支持,我应该提出哪些方面的赔偿要求,大概可得到多少赔偿,如果最后只有走法律程序的话
网站管理员:2012-11-12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