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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嘉锡
电 话:0734-8214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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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cjxls@126.com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16号融冠·亲城5o写字楼906、913-919室
问: [2014-3-28]
房款已交原房主二手房过户手续咋办?
网站管理员:2014-3-28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应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私房转移登记,办事程序为:
(一)需提交的资料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买卖合同;
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收件窗口领表—收件窗口交件—契税、收费窗口交税费—发证窗口验件、领证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交易双方各50%
①住宅:存量住房6元/平方米;
②非住宅:10元/平方米。
2、登记费:由购房人交纳
①住宅:80元/套;
②非住宅:
(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
(2)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
(3)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
(4)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
(5)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
(6)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由购房人交纳)。
5、契税:由购房人交纳
①住宅:个人购买按房产交易额的1.5%交纳,单位购买按房产交易额的3%交纳;
②非住宅:按房产交易额的3%交纳。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税费的发票;
2、个人购房需持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购房需持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收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