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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4-5-25]
起诉被告后,我要求变更诉讼请求,由退还购房款变更为确认合同效力,是否应该继续履行。审理法官说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变更。我想请问各位律师,这两者是一个法律关系吗?能否变更?
如果不能变更,我要求出具不予变更通知书(我不知道该叫什么名称),法院应该出具吗?因为我需要拿着它请求行政复议?
网站管理员:2014-5-25
建议撤诉之后,改变诉讼请求再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