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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破产取回权
文章来源:网上转载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14-4-23
破产取回权的行使,应当满足以下要件:
一、取回权标的物,必须为现实存在的物。
二、取回权不以破产宣告前产生为限。
三、取回权基础,应当受法律保护。
财产权利在下列情形下,即具备了取回权基础:
1、对取回权标的物享有所有权。
2、对取回权标的物享有他物权。
3、特定情形下对取回权标的物享有债权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