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联系我们 | 意见留言
律师党建
推荐律师
张凯
执业律师  
遗产继承, 期货交易, 知识产权, 行政诉讼, 公司清算
电话:13657471727
何玉生
执业律师  
消费权益, 金融证券, 公司犯罪, 公司收购, 企业改制
电话:18773464838
经典案例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嘉锡
电 话:0734-8214596
 Q Q:wxid_1mtxzh5rsgqz22
 Email:cjxls@126.com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16号融冠·亲城5o写字楼906、913-919室
首页 >> 律师党建 >> 债权债务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的问题

文章来源:网上转载          作者:          发布日期:2009-11-4 10:33:00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其中“最短不得少于30日”怎么理解?

  指从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至少30天.即要有30天以上的时间,但最多三个月.法院就可以这样公告;"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天内,债权人必须来...登记,逾期不予受理."即法院公告登记的时间期限只要超过30天,就算合法有效.

浏览:2166 收藏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2- www.hnput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湖南溥天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陈嘉锡 联系电话:0734-8214596 Email:cjxls@126.com 微信:wxid_1mtxzh5rsgqz22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16号融冠·亲城5o写字楼906、913-919室  湘ICP备13007435号-1 管理员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