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联系我们 | 意见留言
新闻动态
推荐律师
洪自升
执业律师  事务所副主任
公司清算, 破产管理, 企业改制
电话:13786418596
凌受邦
执业律师  事务所副主任
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经济仲裁, 工商税务
电话:13974787101
经典案例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嘉锡
电 话:0734-8214596
 Q Q:wxid_1mtxzh5rsgqz22
 Email:cjxls@126.com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16号融冠·亲城5o写字楼906、913-919室
首页 >> 新闻动态 >> 法律新闻

涉“5·28”故意杀人案法律常识

文章来源:网上转载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14-6-2

问题一此次恶性事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名字是否应用某某代替?

山东大学99级法学博士柴瑞娟:未成年人可以用某某,成年人用某某代替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山东舜达律师事务所合作人、律师潘昌新:法律只对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了规定。此案中的涉案未成年人的信息不应公开。是否公开成年嫌疑人姓名,由侦查机关根据案情决定。原则是不妨碍案件的侦查。

问题二六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一名未成年人,将来提起公诉,是否会公开审理?

柴瑞娟:未成年人犯罪,由少年审判庭审理,共同犯罪中有未成年人的,由法院决定是否由少年审判庭审理。受害人家属还可以起诉麦当劳快餐店,因其未尽到安保义务,涉嫌民事侵权。

潘昌新:从目前警方披露的信息看,涉案的未成年人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会另行处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对其他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问题三受害者致命伤在头部,是否要重点查明致命伤的施加者?

柴瑞娟:是要查明致命伤的实施者,但若犯罪嫌疑人主观都有杀人的故意,即使致命伤不是其实施的,也构成故意杀人罪。2013年施行的《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解释。

问题四如果未成年人是在监护人指使下行凶,会受到什么刑罚?监护人该承担什么责任?

柴瑞娟:成年人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同罪且加重惩处。

问题五此案现场刚好处于监控录像死角,仅凭目击者拍摄的视频和证言,能否确切分辨出主犯与从犯?

柴瑞娟:主犯不一定是实施致命伤的人,还是以主观动机来定夺,辩论点在于是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这两条罪名差异非常大。从媒体采访犯罪嫌疑人等报道情节来看,存在主观上故意杀人的动机。

问题六犯罪嫌疑人是邪教教徒,会不会有精神异常的鉴定?会影响对其定罪吗?

柴瑞娟:是邪教徒,只要不是有精神病问题,不影响定罪。精神病鉴定应由法定专门机构依法按程序进行。

潘昌新:从公安机关对此事的定性来看,是故意杀人案件,个别网友所说的“邪教杀人的定罪”应不适用本案。

浏览:1093 收藏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2- www.hnput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湖南溥天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陈嘉锡 联系电话:0734-8214596 Email:cjxls@126.com 微信:wxid_1mtxzh5rsgqz22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16号融冠·亲城5o写字楼906、913-919室  湘ICP备13007435号-1 管理员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