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5日下午,是我所自新修订《行政管理制度》实施后
第十九个学习日。胡朝阳律师作了《律师“心”得》的讲座。全所律师非常珍惜每月一次的学习机会,踊跃参加学习活动。
为加强我所业务培训工作,建设学习型律师事务所,现将参加《律师“心”得》学习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因工作请假的律师有:陈嘉锡、蒋勉、张凯、申永强、刘勇、罗竞林、邹青;因赴外地办案请假的有:王仕斌、何玉生、唐波;因病请假的有:蒋娟。
二、积极参加本次培训的实习律师有:徐美术、张多、吴湛梅。
学习和培训是律师提高素质的重要环节,不可偏废。全所律师应积极参加所内所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我所律师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