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党支部书记
公 开 承 诺 书
姓 名 |
周明辉 |
性别 |
男 |
出生 年月 |
196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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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或职业 |
党支部书记 |
入党 时间 |
199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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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党支部 |
中共湖南溥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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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承 诺事项 |
当好党支部书记,发扬民主作风,促进班子团结和谐,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领全所党员和律师,忠实实践社会主义 法治理念,努力实现本所党支部的公开承诺书。 当当事人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与本所和本律师的合法权益出现利益冲突时,将当事人或委托人的利益放在首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诚信执业,清廉做人,模范执行执业纪律“五不准”,认真履行律师职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惩戒,无处罚,无投诉。 积极主动向市局党组汇报本所党务、所务工作,凡召开律师所党支部书记和所主任会议,均亲自参加。 坚决贯彻落实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学习提高的表率,做争创佳绩的表率,做服务群众的表率,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做弘扬正气的表率。
(签名)周明辉 2013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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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审定意见 |
经支部审议,同意该同志个人承诺意见,拟报上级党委审定。
(盖章) 2013年4月 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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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级党 组织审 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2013年党员主任
公 开 承 诺 书
姓 名 |
魏晓华 |
性别 |
男 |
出生 年月 |
1965.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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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或职业 |
主任党员 |
入党 时间 |
198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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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党支部 |
中共湖南溥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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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承 诺事项 |
坚持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实践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参加信访接待工作和认真完成法律援助活动。 以极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把当事人的委托放在律师提供优质服务的最高点,尽力办好每件事,每个案子,以质量和责任心为当事人提供服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群体,带头做好“三个一”实事,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保持党员律师的先进性,遵守宪法、法律,履行律师职责,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到思想觉悟、执业理念高于非党员律师,业务技能、办案水平高于非党员律师,工作业绩和服务效果高于非党员律师,自觉规范执业行为,正确处理与司法工作人员、仲裁机构工作人员的关系,带头遵守“五不准”执业纪律。 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严守律师执业纪律,诚信执业,决不做有违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事,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凡是各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一定积极、认真地参加并完成。 本年度在进社区活动中,争取完成授课三次、参加义务咨询三次以上。 (签名)魏晓华 2013年4月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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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审定意见 |
经支部审议,同意该同志个人承诺意见,拟报上级党委审定。
(盖章) 2013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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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级党 组织审 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2013年党支部副书记(合伙人)
公 开 承 诺 书
姓 名 |
陈嘉锡 |
性别 |
男 |
出生 年月 |
1969.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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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或职业 |
党支部副书记 |
入党 时间 |
199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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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党支部 |
中共湖南溥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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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承 诺事项 |
做有职业操守的党员律师。深化依法、诚信、尽职业理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业程序,坚持依法执业,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执业观,坚持诚信执业,杜绝见利忘义,杜绝利用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带头遵守“五不准”执业纪律。 做业务娴熟的党员律师。刻苦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法律服务本领,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做学习提高的表率,积极参加“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争做学习型党员”活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执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做有爱心的党员律师。坚持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顺民意、惠民利,为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为普通民众提供免费咨询,完成好已经承接的法律援助案件,承接交办的法律援助案件,无偿为困难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做服务群众的表率,带头做好“三个一”实事。 努力发挥老党员、老律师的作用,做弘扬正气的表率,积极参与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认真执行党的组织纪律,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在工作和学习中,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为构建设和谐济源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签名)陈嘉锡 2013年 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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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审定意见 |
经支部审议,同意该同志个人承诺意见,拟报上级党委审定。
(盖章) 2013年4月 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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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级党 组织审 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2013年党支部书记
公 开 承 诺 书
姓 名 |
曹光辉 |
性别 |
男 |
出生 年月 |
197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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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或职业 |
律师 |
入党 时间 |
201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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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党支部 |
中共湖南溥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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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承 诺事项 |
一、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党组织的的活动,服从党组织的安排,遵守党的纪律,牢记入党誓词,做关心政治、积极参政的模范,做学习提高的表率,坚持中国社会主义工作者的本质属性,实践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争做学习型党员”活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执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忠实于法律、坚持公平与正义,做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模范,组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规范执业行为,正确处理与司法工作人员、仲裁机构工作人员的关系。 三、诚实守信,勤勉尽职,独立履行职责,做遵守职业道德的模范。 四、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执业水平,拓展服务领域,做业务精良的模范。 五、不以个人名誉接受委托,不私自收取费用,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做遵守律师执业纪律的模范,做服务群众的表率,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群体,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带头做好“三个一”实事。 六、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做维护律师行业声誉的模范,做争创佳绩的表率,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律师事业和律师工作,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七、清廉从业,严格自律,做自觉抵制行业不良之风的模范,做弘扬正气的表率,大力加强以“严格依法、恪守诚信、勤勉尽职、维护正义”为核心内容的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成为社会诚信建设的倡导者、推动者和示范者;积极参加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发挥职能作用,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签名)曹光辉 2013年 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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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审定意见 |
经支部审议,同意该同志个人承诺意见,拟报上级党委审定。
(盖章) 2013年4月 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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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级党 组织审 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2013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周春节 |
性别 |
男 |
出生 年月 |
196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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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或职业 |
律师 |
入党 时间 |
201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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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党支部 |
中共湖南溥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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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承 诺事项 |
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忠实践行社会主义法律理念,充分认识“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研究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做学习提高的表率,积极参加“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争做学习型党员”活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执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2、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主动参加党的各项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依法诚信执业,维护司法公正。 3、认真履行律师责任,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关爱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做一名优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规范执业行为。 4、立足岗位、乐于奉献,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做争创佳绩的表率,热爱律师事业和律师工作,扎实工作、开拓创新。 5、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做弘扬正气的表率,大力加强以“严格依法、恪守诚信、勤勉尽职、维护正义”为核心内容的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成为社会诚信建设的倡导者、推动者和示范者。 以上承诺,请领导和同志们监督执行。
(签名)周春节 2013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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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审定意见 |
经支部审议,同意该同志个人承诺意见,拟报上级党委审定。 (盖章) 2013年 4 月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