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司法局工作安排,就全市律师工作落实情况,开展阶段督查。本次督查工作由市司法局统一组织,市局党委副书记、分管公证律师工作副局长单永泉带队,市局公律科和市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为成员,抽调部分市公证业务委员会成员参加案卷质量检查。
2014年8月27日下午3点,督查工作组成员唐洁、刘少能、曹杨、聂好莅临我所,督查我所湘司发[2014]3号文件贯彻执行情况;“三牵手”和“五进”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督查组成员采取“听”、“看”、“查”、“评”四种方式进行。1.听。听取事务所主任魏晓华律师关于上列工作开展情况汇报;2.看。现场察看律师事务所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察看:(1)“三牵手”和“五进”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现场情况。(2)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3.查。查验各项工作台账,随机抽查案卷,重点检查:(1)“三个规定”学习台账。(2)内部管理制度台账。(3)管理平台录入情况。(4)收案收费登记和案卷归档情况。4.评。与我所交换工作意见。
我所对本次督查高度重视,对照督查项目,认真、扎实做好自查工作,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参加督查工作律师有:魏晓华、陈嘉锡、刘吉琼、滕淑芝、唐波、张凯、何玉生、胡朝阳、周春节、刘勇、邹青、罗国才、彭芙、蒋超。
督查结果汇总:1、缺“三个文件”学习台帐,建议尽快完善;2、收费票据不全,当事人未要求开具的,未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