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9日下午,是我所自新修订《行政管理制度》实施后第二十个学习日。魏晓华、吕诗春律师作了《新三板市场试行做市商制度的法律障碍及完善》的讲座。全所律师非常珍惜每月一次的学习机会,踊跃参加学习活动。为加强我所业务培训工作,建设学习型律师事务所,现将参加《新三板市场试行做市商制度的法律障碍及完善》学习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因工作请假的律师有:曹光辉、李俊、张凯、罗竞林、邹青、滕淑芝倪兰花;因赴外地学习请假的有:唐敬;因病请假的有:徐美术。
二、积极参加本次培训的实习律师有:张多、吴湛梅、罗国才、蒋超、黄玉琴。
学习和培训是律师提高素质的重要环节,不可偏废。全所律师应积极参加所内所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我所律师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