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1日下午,是我所自新修订《行政管理制度》实施后第二十二个学习日。刘兴平律师作了《共商律师职业要求与办理心理学 》的讲座。为加强我所业务培训工作,建设学习型律师事务所,现将参加《共商律师职业要求与办理心理学 》学习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因工作请假的律师有:魏晓华、洪自升、胡朝阳、李明星、黄贵荣、彭芙、刘勇、黄玉琴;因赴外地办案请假的有王仕斌、唐波、倪兰花、张多、蒋超;因病请假的有:凌受邦、邹青。
二、积极参加本次培训的实习律师有:罗竞林、徐美术、唐湘运。
学习和培训是律师提高素质的重要环节,不可偏废。全所律师应积极参加所内所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我所律师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