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6日下午,是我所自新修订《行政管理制度》实施后第二十四个学习日。滕淑芝、刘吉琼律师作了《执业心得经验分享》的讲座。全所律师非常珍惜每月一次的学习机会,踊跃参加学习活动。为加强我所业务培训工作,建设学习型律师事务所,现将参加《执业心得经验分享》学习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因工作请假的律师有:魏晓华、周明辉、洪自升、凌受邦、蒋勉、申永强、刘兴平;因赴外地办案请假的有:蒋勉、王仕斌、李俊、罗竞林、蒋超;请病假:邹青。
二、积极参加本次培训的实习律师有:彭芙、黄玉琴、张多、徐美术、唐湘运。
学习和培训是律师提高素质的重要环节,不可偏废。全所律师应积极参加所内所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我所律师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