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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进一步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的门槛

文章来源:网上转载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15-4-13

司法部、全国老龄办日前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着力解决医疗、保险、救助、赡养、婚姻、财产继承和监护等老 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要加大服务力度,进一步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的门槛,引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人员深入开展老 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升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的能力。

《通知》提出,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重点要关注 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半失能、失智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需求。要把民生领域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经济困难 但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案件等减免法律服务收费,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予以免费。对老年人,特别 是70岁以上以及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要开展专项活动,今年10月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1次为期1个月的以法律服 务和法律援助为主题的“法治阳光温暖老龄”专项服务活动,努力为老年人提供适应其群体特点、满足其特殊需求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要建设专门队伍,依托律 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一定数量的老年人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每个中心视情况安排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老年人提供公益法律服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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