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翟岩民等人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山东省潍坊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案件背后隐藏着一个以上访维权为名的违法犯罪链条。
令人惊异的是,此案中各类“声援”都成了业务,“访民”“站台”也都有了明码标价。更令人惊讶的是,这类生意的组织者里,竟然还有法律工作者。
一个法律工作者如果说自己不懂法是说不通的,这不是懂不懂法的问题,而是愿不愿意守法、有没有法律信仰的问题。一个有法治思维的人应该明白,不仅权不能大于法,钱更不能大于法,不能拿了钱就迷失自己的方向,把法律观念抛诸脑后。
法律是不容人亵渎的,更不能容忍任何人打着维权的旗号,为了个人利益做出违法的行为。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成为生意,不是什么东西都“只向钱看”。坚守法律信仰,这绝不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