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溥天律师事务所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活 动 方 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司法局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策精神和创建活动要求,现就我所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树立大局观念,积极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1、加强领导。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是一项时间长、涉及面广、要求高的系统工程,我所高度重视,统一了思想认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市司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指示精神,建立了由主任律师魏晓华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周明辉任副组长,十名律师组成的领导小组,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工作任务进行细致分解,各律师明确分工,在整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期间,做到安排有序,措施有力,形成上下同心、协调一致的浓厚创建氛围。
2、持续保障投入。
我所加大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投入,对创建活动提供了足够的经费保证。
3、不断完善创建机制。
我所根据工作需要,继续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律六进”,不断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充分调动律师工作积极性,对律师进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奖励。并由执行主任曹光辉律师牵头,全程参与监督,查找薄弱环节,使活动在持续狠抓中得到提高。
二、实施“双培”工程,党员律师在创建活动中率先垂范
我所充分利用“三会一课”、 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承诺制等制度对党员律师进行教育管理,要求每个党员律师政治理论学在前、无私奉献做在前,坚持以党章为指导,规范自身思想和行为。制定培养和发展律师党员规划,挑选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做好优秀青年律师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辅导青年律师学习业务技能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水平,挑起重任,对青年律师业务技能传、帮、带。
三、服务民生,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今年,我所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过程中,开展“重诚信”型律师评比活动,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常抓不懈,始终坚持全体律师参与的理念,按照“动起来、干起来”的要求,鼓起干劲,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提升工作中,强化“人人有责、成果共享”的意识。
四、坚持督查督办制度,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工作件件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在创建活动中,我所用督查通报方式,对工作开展不力,影响律所形象的个人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我所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创建工作,以工作带创建,以创建促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树立我所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