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联系我们 | 意见留言
新闻动态
推荐律师
李明星
执业律师  
公司法 , 公司清算, 破产管理, 企业改制
电话:13575238519
申永强
执业律师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 刑事辩护
电话:13762431833
经典案例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嘉锡
电 话:0734-8214596
 Q Q:wxid_1mtxzh5rsgqz22
 Email:cjxls@126.com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16号融冠·亲城5o写字楼906、913-919室
首页 >> 新闻动态 >> 法律新闻

保护未成年人不能止于法律

文章来源:网上转载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15-11-22

  备受舆论关注的南京“养母伤害养子案”二审20日开庭。经过一天的审理,法院当庭宣判,维持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这起引人关注的案件看似已经告一段落,但仍带来了反思。

  此案中,养母一手造成的伤害,显然已不是“打打手心”的程度。李某对施某某进行体罚,不论其本意如何,以暴力加之于未成年人身上,造成严重后果,已构成犯罪,理应受到法律相应的惩处。

  案件有了终审判决,但这并不足以为本案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养母为什么要打孩子,为什么下得去狠手?在法庭上,养母李某虽表示,希望和孩子继续一起生活。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未来一段时间内,获刑6个月的她显然不能和孩子在一起。然而,承受皮肉之苦、寄养家庭的破碎、辍学在家……这些都伤害了施某某的身心健康。

  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基本权益的事件层出不穷,其中施害者还不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舆论哗然,形成强烈的社会谴责;司法介入,依法对施暴者给予判罚。而社会更多关注如何制裁施暴者,受害者的身心伤害,却往往被忽略。

  法律的判决,不一定能完全缓解孩子心灵中的伤害;保护未成年人,也不应只有法律一种手段。

  南京“养母伤害养子案”的后续处理,给了我们一些启示。伤害案发生后,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爱心组织,为施某某提供了基本的住房、生活、教育保障;尽可能愈合其所受身心创伤,让孩子回归正常的生活轨迹。这体现了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与责任,在法律程序之外,给了孩子一份温暖和抚慰。

  保护未成年人,不能止于法律。我们期待,在法律之外,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援助与帮扶体系能越来越健全,全方位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呵护孩子不再受伤害。

浏览:933 收藏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2- www.hnput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湖南溥天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陈嘉锡 联系电话:0734-8214596 Email:cjxls@126.com 微信:wxid_1mtxzh5rsgqz22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16号融冠·亲城5o写字楼906、913-919室  湘ICP备13007435号-1 管理员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