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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考试作弊须法律利剑出鞘

文章来源:网上转载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15-12-30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刚结束,教育部便接到举报,称有考生收到个别科目部分试题的作答与考题内容相关,有泄题之嫌。另外,湖北查出300多人作弊,多个作弊团伙被端。

  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作弊入刑”。日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草案)》,拟加大对 作弊考生的处罚。在立法源头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的背景下,不法分子依旧顶风而上,说明治理考试作弊难度之大。因此,应绷紧从严执法这根弦。

  已查处案件表明,高度组织化的考试作弊近年多发高发。过去在有些考试中,堡垒在考前就已经被内外结合攻破。之所以屡屡失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作弊行为惩处的法律条款不完善,对参与作弊的国家工作人员大多只能根据相关制度和规定,用行政手段予以惩处,不足以形成震慑。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让日益完善的相关法律切实落地,是遏制作弊现象多发的关键。就拿今年的研究生考试来说,考题是否存在泄漏、从哪个环节泄 漏、谁泄漏的,都要依法查清楚;对涉嫌参与作弊的国家工作人员,要依法做好内部处理和司法处理的衔接,防止以罚代刑;对作弊团伙要注重“行刑衔接”,不以 违者众而放任,在法律规定下从严惩处。

  同时还应看到,作弊既是违法,也是失信。法治和诚信建设应齐头并进。应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让心存侥幸者在受到法律惩处的同时,也为失信承担代价。惟有如此,才能营造公平干净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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