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9日在天津市人大会议上获得表决通过。此前,河北省新修订的《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也获地方人大通过。中国多地正在通过地方立法的手段保护环境。
据介绍,天津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160立方米,约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十五分之一,是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最少的特大城市。城市缺水造成水体自净能力差,给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立法保护水体迫在眉睫。
《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对该地区水体保护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范。根据该条例,不法排放行为最高将面临100万元罚款,并可按规定实施按日连续计罚。
梳理天津市近三年的地方人大会议可以发现,天津市的环保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从整体上看,2014年天津通过《天津市绿化条例》,2015年通过《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今年又通过《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法律的保护伞逐渐深入更多环境领域。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高绍林说,从绿化到大气污染防治、再到水污染防治,天津的环保立法近年来经历了由基础到重点、由简到难的过程。
据介绍,绿化条例为全市生态建设打好基础,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解决百姓迫切关心的呼吸问题提供执法依据,而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出台则标志着天津的环保工作开始向复杂问题“动刀”,未来还会有更多环境领域被纳入当地立法保护的范畴。
从法治体系配套建设工作看,2014年,天津市政府公布的《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与《天津市绿化条例》交相辉映,将1800平方公里、占天津市域国土总面积的15%区域成为红线区,得到永久性保护。
2015年,为配合《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环保部门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作为配套文件,使得每种情形应该如何处罚、罚款多少元有了明确依据。
对于今年的水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人大代表、天津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表示,环保局将制定相应的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严格环保执法,坚持铁腕治污。
在各地环保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同时,盘点近年来中国多地的立法还可以发现,不同省市之间的环保立法正在相互看齐。
以雾霾严重的京津冀地区为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分别于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在北京、天津、河北获得通过并开始实施。在天津之前,《北京市绿化条例》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已分别于2009年和2010年获得通过
事实上,给予地方环保立法加速度的正是近年来中国国家层面的环保文件出台和环保法律修订实施。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被称为“大气十条”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1月,规定了按日计罚等新内容的新《环保法》开始实施;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水十条”;2016年1月,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始实施。
紧跟国家脚步,安徽、江苏等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也都于近年制定实施。另有一些省市也在紧锣密鼓的制定或修改原有的相关条例,中国各级环保法律体系将进一步走向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