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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车司机见死不救:或将承担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网上转载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16-3-30

3月29日,“深圳两女子预约快车被专车撞伤快车司机驶离,警方称其见死不救”。滴滴公司随后通过 官方微博回应:肇事逃逸司机注册过滴滴平台,但发生事故时其不在平台服务状态,完全是个人肇事逃逸行为,和滴滴平台无关;快车司机则在事发后第一时间拨打 了120。深圳交警随后反驳说,实为伤者首先打的120,“见死不救”司机或将承担法律责任。

3月26日,深圳滨河大道两名女子在等候网约快车接送服务时,被另一辆专车撞伤,肇事车逃逸。预约的快车司机随后取消了约车订单,未下车施救,选择直接驶离现场。目前,肇事逃逸的专车司机已被警方刑拘。“见死不救”的快车司机随后也被深圳交警调查。

据接近伤者的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被撞伤的两女子,系其朋友的妹妹蔡某和另一女子叶某,事发后,其中一人因伤情较重送入医院ICU病房。截至29日,“见死不救”的快车司机尚未到医院看望伤者。

另据深圳交警通报称,3月26日晚22时30分许,在滨河大道辅道东往西方向行驶至金田立交路段,一车辆将沿道路右侧步行的2人碰撞后直接逃逸,2人受伤。据初步调查,事发当晚伤者蔡某、叶某通过滴滴软件向司机李某约定快车服务,在事发路段候车时,却被同方向行驶的一辆别克商务车撞上。警方调查发现,肇事司机翁某系滴滴专车司机,撞人后当场驾车逃逸,其在落网前,还到深圳罗湖交警大队报案,涉嫌骗保修车。

通报还称,另一快车司机李某在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伤者未下车施救,而是取消手机约车订单,驾车离开现场,见死不救,交警正对李某做进一步调查。

事 发后,针对专车司机肇事逃逸以及快车司机“见死不救”的指责,滴滴公司通过@滴滴出行 分别作出回应:据调查,翁某虽注册过滴滴平台,但发生事故时,翁某并不在平台服务状态,完全是个人肇事逃逸行为,和滴滴平台无关;司机李某在事故发生后, 也第一时间拨打了120电话,滴滴已向深圳警方说明了相关情况,并为警方调查提供帮助。

对于“快车司机第一时间拨打120”的说法,深圳交警随后也通过官方微博@深圳交警 回应:初步了解,事发后伤势较轻的叶小姐拨打120电话,但对深圳道路不熟悉,当即寻找已呼叫并到达现场等待的滴滴快车司机李某寻求帮助,李某用其电话向120反映具体地点后离开现场。途经此处的路人陈先生拨打了第一个报警电话,当事人叶小姐到达福田人民医院后于23时06分再次拨打了报警电话。

对于网友质问李某是担负道德责任还是法律责任时,@深圳交警 回应: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两位伤者已和李某约车且在快速干道上车过程中被撞,李某明知被撞而没有报警,就驾车离开现场,因此涉嫌驾车逃逸。”

另据报道:经调查,在该事故过程中,李某通过滴滴打车软件与乘客约定在滨河大道,但参照高速公路规则,城市快速路禁止上下客。交警认定,李某的行为涉嫌交通违法,与事故存在一定因果关系,目前正对李某做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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