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叔叔,法院判决的赔偿款拿到了,今天下午是我舅亲自送过来的。感谢你们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提供了法律援助,让我看到了曙光!”5月18日晚,商城县长竹园司法所所长任国庆接到该县达权店高中高二学生谢某打来的电话。一番通话又把任国庆的记忆拉回到几年前。
2013年5月10日8时许,长竹园乡上峰山的九年级学生谢某乘坐其舅舅高某的面包车上学,当行至长竹园乡武畈村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谢某身 体多处骨折。事故发生后,谢某随即住院治疗。因为骨折伤势较重,需要进行两次手术,手术费花了几万元,谢某也休学了一年,错过了当年的中考。治疗期间,谢 某的家人考虑到高某系其亲舅舅,没有主动找其索赔,但直到当年年底,高某也没有任何赔偿的意思。后来,谢某的家人找乡政府帮助协调解决,但都调解未果。谢 某的家人在万分无奈的情况下,来到长竹园司法所寻求帮助。
司法所工作人员受理该案后,便深入上峰山村走访村里负责人及谢某的邻居。通过走访了解,谢某的父亲几年前因病去世,母亲常年患病已基本丧失劳动 能力,还有一位年逾八旬的爷爷,家庭条件十分贫困。司法所将上述情况如实汇报至县法律援助中心,经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批指定长竹园司法所承办该案。
接到指派后,长竹园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即与谢某母亲联系,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到县交警大队查阅这起交通事故的材料,并于当天到法院立案,后经法 院审理,判决高某承担谢某各项费用3万余元。但判决书生效半年后,高某仍无履行的意向。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方面帮助谢某书写相关申请执行法律文书递交到县法 院执行局,另一方面多次到高某家中,向他讲解相关法律政策及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引导高某从亲情角度出发,及时采取主动措施,挽回 双方濒临破裂的亲情。
最终,在法律的威严和亲情的感召下,高某答应履行法院判决。此时,谢某也考虑到高某是其亲舅舅,主动提出在法院判决的基础上减少2000元钱。至此,外甥与舅舅之间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