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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继承亟待法律和技术保障

文章来源:网上转载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16-9-26

  “我支付宝有7万多块,微信有2万多块,如果我哪天突然意外死了,这些钱会怎么处理(我的家人并不知道这笔钱)?”近日,这样一个看上起有点“杞人忧天”的问题,引起了大量网友围观。不少人留言称“心有戚戚焉”,表示深有同感。

  在移动互联时代的当下,越来越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基本上都拥有支付宝、余额宝、微信零钱、财付通等之类的账号,成为他们看不见的财富仓库。而且,很多年轻人有不少游戏账号,里面除了充值之外,还有很多价值不菲的游戏装备。

  虽然社会基本上认同网络虚拟财产可以继承,因为像支付宝、微信钱包里的钱属于用户个人财产,只是暂时存放在第三方账户中,如同存在银行里。但根据目前的《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很多网络虚拟财产并不属于可以继承的财产。即便一些互联网企业自己规定虚拟财产可以继承,但要操作起来,困难重重,成本极大。

  如何能让人们可以轻松便利地继承家人的网络虚拟财产,笔者以为,法律首先要保障公民的这项权利,要以法律形式明确网络虚拟财产可以继承。这一点我们国家已经在着手,《民法总则草案》明确规定网络虚拟财产属于物权,依法可以继承。当然,至于哪些属于网络虚拟财产,这还需要进一步细化,用户免费注册的账户是属于个人网络虚拟财产,还纯粹只是个人信息,这一点可以讨论。同时,在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方式上,除了我们习惯的折现为货币财产之外,还应提供打包下载的服务。

  其次,要立法保障人们查询已故家人的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互联网实行的是实名制,注册时必须要用真实的身份证号码,那么根据身份证号码就能查出任何一个人拥有哪些网络账号,并查出网络账号中是否有钱等。在这一点上,应当立法明确人们可以查询已故家人的网络虚拟财产,又要保障已故网络用户的个人隐私。

  再者,以技术手段降低人们查询已故家人虚拟财产的成本,可以利用大数据便利人们查询。一方面,有必要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或某个部门,建设公民互联网账户信息大数据平台,涉及到虚拟财产的账户信息全部接入其中,公民可以根据身份证号码直接在这个平台上查询各个账户状况。同时,可以根据已故家人邮件、银行账户消费线索查询网络账户。另一方面,互联网企业对于超过一定期限(比如半年或一年)没有连续在常用地登录的用户,应当根据用户留下的信息主动与他们联系,方便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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