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称,德国政府计划修改法律,以阻止中国企业进一步收购德国高科技企业。根据报道,上述消息源自德国经济和能源部国务秘书马蒂亚斯•马赫尼希的一份关键问题文件。该文件计划修改法律,使欧盟和各成员国在非欧盟国家投资商收购本国企业时拥有广泛的禁止权。如果收购方获得了企业25%以上的投票权,即达到了拥有否决权的少数的界限值时,政府就应可以禁止收购方进一步收购企业股权。特别是当另一个国家介入收购时,禁止收购应视为合情合理。
马赫尼希的文件中罗列了4种应受禁止的情况:一是受工业政策影响的投资;二是收购方享有国家津贴;三是另一国的国有企业要进行收购;四是来自其它国家的直接投资,但德国企业在这些国家却只拥有有限的市场渠道。
报道称,中国企业部分依靠国家资金不受阻拦地收购德国高科技企业,引发德国政府“忧虑”。德国机器人生产商库卡和芯片设备生产商爱思强均以此种方式被收购,引发德国对中国抢购德高科技企业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