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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食用野生动物也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网上转载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16-12-30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的野保法,食用野生动物、不当放生等行为都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据悉,原《野保法》规定禁止猎杀、杀害、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但这次修订后的新法第三十条等明确禁止食用。也就是说,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只要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就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新法还增加了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内容,指出保护栖息地是保护野生动物物种的关键,对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要给予处罚。同时更明确了“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

本市野保部门介绍,2011年至2015年,全市累计查处非法捕猎、非法经营野生鸟类案件32起,其中刑事案件13起,行政案件19起。2016年秋季候鸟保护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市野保部门共出动2816人次,巡查林地950次,滩涂121次,花鸟市场111次,农贸市场246次,饭店248次,果园种植户344家。累计开展联合执法20次,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办理刑事案件2起,行政案件2起,查处涉案单位3家、涉案当事人5名。行动中,共收缴重点保护野生鸟类活体31只,收缴非重点保护鸟类活体199只、死体87只,拆除网具1309张、窝棚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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